1、支架所有部位冲洗干净,且对所有结构件进行详细检查,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予以修复或更换。能自行加工制做的,本厂加工制做。
2、更换和检修损坏的弹簧、导向杆和各类销轴,配齐各种开口销、别销。
3、对侧推千斤顶在液压支架上带压试验,出现问题解体修复,其余千斤顶、立柱全部解体检修,损坏的密封件予以更换,组装后的千斤顶打压试验。
4、高压胶管及连接件按标准全部清洗,胶管全部打压试验。 5、各连接销孔变形磨损超限,应补焊修复。移后溜耳座损坏的予以自制更换。
6、阀类必须全部分解清洗,更换损坏的密封件,按规定打压,逐个按图纸要求调定安全阀压力值。 7、修复前、后喷雾装置。
验收标准 (一)一般规定
1、乳化液采用5:95配比,检修时必须接回液,泵站压力为30MPa。
2、严格执行质量责任档案管理制度。入厂清查、出厂验收填写齐全验收交接记录、检修记录、各类打压试验记录、加工改造记录等,并存档保存,时间为至少一个采煤工作面周期。
3、对主要结构件进行特殊处理和改造时,要报请机电装备部、规划发展部和总厂审批备案。
4、解体和检修好的液压元件如阀、活塞杆、缸体等必须存放在木质垫上或专用工具盒及架上。 5、阀类检修工作应在清洁的专用工作室内进行。 (二)结构件 1、顶梁、掩护梁、前梁、底座、插板等大面积结构件在平面尺寸上变形以不影响使用性能为标准,焊缝正常不能开焊。 2、构件平面出现凸凹坑面积不超过100cm2、深度和高度不超20mm,每平方米不超过两处。 3、侧护板侧面与上平面的垂直度不超3%。 4、复位弹簧塑性变形不得超过5%。
5、护帮板平整、平面变形量不超2%,安装后不扭曲,收、放到位。
6、构件上铰接孔不能撕裂开焊,磨损量不超5%(指有挡销板侧)主要耳座、立板变形量不超10mm,千斤顶、耳座孔磨损不超直径的8%,不符合标准可堆焊补孔,堆焊时,避免花补,且尺寸误差控制在2mm。
7、推拉杆前连接处上下板间距变形不超10mm,孔不超直径的10%,否则堆焊补孔,两孔同轴度以穿入销轴为基准,压销齐全,推拉滑块磨损不超5mm。
8、移后溜杆不能有开焊、撕裂,单架配试安装。
9、掩梁与后连杆连接处开档大的予以恢复到原尺寸,误差为±5mm。
10、十字头变形以不影响使用为准,否则予以整形,损坏的更换铸件。
11、自制加工件执行蓝图尺寸。 12、失效和磨损超过5mm的挡销板、应割除、重新加焊。
13、各种耳座应是整体结构,不得电焊对接。
14、管架(夹)变形,开焊应整形、加固,丢失的应加工焊固。
15、弹簧、导向杆逐个检查,不能弯曲,影响收缩。
16、对于柱窝部分,开焊的予以打坡口堆焊,凸起变形的予以报废。
17、各结构件主筋出现断裂的,如果出现细小裂纹且不超总宽度的1/3,可打坡口补焊,超1/3则贴板栽焊、板厚度不小于δ20,如果裂纹出现位移,则贴板处理、整件主筋全部断裂则予以报废。
18、所有结构件修补,焊条和加强板都必须与原板性能相符,以确保强度。
19、Ф60以上销轴、磨损超过3%可补焊,车制恢复原尺寸,弯曲可整形处理,超过10%报废。
(三)立柱、千斤顶 立柱、千斤顶与密封圈相配合的表面有下列缺陷时允许用油石修复(指工作段活柱为200mm以下,活塞杆为70mm以下)
1、轴向划痕深度0.2mm,长度小于50mm,径向划痕深度小于0.3mm长度小于圆周1/3,同一圆周上划痕不多于2条。
2、轻微擦伤面积小于50mm2,同一圆周上擦伤不多于2处。
3、镀层出现轻微锈斑,整件不多于3处,每处面积不大于25mm2。
4、活柱上的麻点深度不超1mm,直径不大于2mm,100cm2以内不超2处。
5、各类缸体不得弯曲,内孔直线度、圆柱度以不磨、刮各种配合件为原则,缸体内划痕深度不大于1mm,长度不超50mm、磨损剥落不大于25mm2,内孔尺寸符合出厂要求,缸体固定耳座完好。
6、缸体不得有裂纹,缸体端部环形槽必须完整,管接头无变形。
7、活柱不得弯曲变形,活柱不超1‰,活塞杆不超2‰且保证缸体内伸缩自如、加长杆在活柱内能伸、能缩,弯曲变形应予以更换,轻微弯曲可车削校直,再用。
8、立柱及各类千斤顶,挡片固定可靠,半环、半环套完好,间隙合理。
9、立柱、推移千斤顶、缸体、各类活柱、活塞杆外径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10、镀铁或镀铬的缸体、活塞杆必须满足图纸要求。
(四)阀类
1、各类阀全部解体,零部件全部清洗,清除积垢。
2、更换不能使用的密封件。
3、阀上各类弹簧不得锈蚀断裂,塑性变形不得大于5%。
4、各类阀体孔道表面、阀芯、阀柱、钢球等表面不得出现锈斑、划痕、沟痕。
5、阀组、螺丝固定可靠,螺纹露出长度为1-5扣。 6、顶杆、阀锥凸轮等活动件磨损导致行程减少量不得大于原行程的5%,并保证其流量要求。 7、阀装配完后,无论有压无压应操作灵活,并到位,操纵力符合标准,阀把统一。 8、阀组装完毕,按规定打压试验,无泄漏,操作灵敏可靠。 9、